一、相關法律規(guī)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39條,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。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45條: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,犯前款罪的,從重處罰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40條: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根據相關司法解釋,以下情節(jié)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(這個司法解釋本身已經廢止,但是司法實踐中仍可以作為參考)。
(1)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,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,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;
(2)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,毀損、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,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;
(3)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,停尸鬧事,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;
(4)非法強行侵入并封閉他人住宅,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;
(5)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,引起其他嚴重后果的。
二、去債務人家里要賬是否構罪應當考慮的情節(jié)
根據現行法律規(guī)定,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規(guī)定,債務應當清償。所以債務人欠錢不給,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進行索要。為了索要債務的需要,債權人到債務人家去要賬,這也是一個正當、合法的行為。從這個角度考慮,債權人去債務人家里要賬,其目的是合法的,不存在“非法”的問題,因此,要債只要不是特別出格,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(例如債務人自殺),一般不會認定為非法侵入住宅。老賴欠錢不還,本身已經就是非法行為,在這種情況下,要求債權人百分百文明禮貌,實際上也不現實。
三、到老賴家中要債,注意幾個細節(jié)
1、帶著相關的債務憑證,例如借條欠條或者法院的判決裁定,以免老賴報警后被認定為非法。
2、針對老賴本人要賬,不要試圖騷擾不相關的人。例如,誰欠的錢就找誰要,不要隨意騷擾他的子女、配偶(他們作為擔保人或共同欠款人的可以例外)。
3、如果老賴報警,要積極出示相關證據,據理力爭,爭取他們的同情理解,不要和執(zhí)法人員子做無謂的爭執(zhí),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4、要賬過程中要注意斟酌分寸,不要做一些特別出格的事情,以免授人以柄。常見的例如,在老賴家中打砸、大小便等。